二沙岛启思幼儿园有违职业道德内幕揭露

  小女儿刚满三岁,于去年3月入广州市二沙岛启思幼儿园小小三班,后升至小小一班。当初小孩入该园主要是看中其香港背景,觉得这样的幼儿园应该会给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比较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但事实却让我们失所望!在小孩入园初期,我们发现一向喜欢上幼儿园的女儿突然对上幼儿园变得万分恐惧和抵触,经询问才知道孩子在幼儿园经常遭到同班小朋友的抓打和欺负。当时,我们曾经找该园于园长反映情况,但得到的回答是:“家长不要听小孩的,小孩子之间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情,作家长的不要太介意”。对于园长的这种解释,我们感意外和吃惊,我们不理解作为育人的地方怎么能对孩子的暴力倾向如此度和宽容?难道我们每月给幼儿园交费2000多元就是为了让孩子在那里忍辱受屈吗?发生那件事情后,我们曾经考虑过换幼儿园,但由于我们经常去外地,孩子又经常有病在家,换园的事情就搁置下来了。另一方面而言,我们对小孩之间的打架现象也是客观看待的,向于园长反映情况也是希望园方能在今后的管理上有所改进,尽量避免再发生类似问题。但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会给我们的女儿带来更的伤害。

  去年11月28日,我女儿回到家后情绪很反常,不见了以往的欢蹦乱跳和笑语欢歌,动不动就莫名其妙地哭哭闹闹,晚饭也没有怎么吃。直到给孩子洗澡时才发现她下体外阴部红肿,经过追问得知当天同班一个男孩子扒她裤子,她不让,那个男孩就打她脸,在惧怕下,那个男孩将手伸向了她的下体,致使其外阴红肿。后来我又问孩子发生这种事情是第一次?还是以前也有类似情况发生?孩子的回答是以前也有过,这让我们觉得这件事已经不象以往孩子间打打闹闹那么简单了,有必要及时向园方反映这个情况,希望园方能够通过这件事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和教育。毕竟对于无行为责任能力的孩子,我们没有必要去指责或追究他们什么,但对于园方和家长,双方都有共同教育管束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小孩子的这种不良行为更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和警觉。本着这个善意的想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于第二天找到了于园长,陈述了事情经过,于园长也找来了班主任王老师和生活老师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发现。后来在园医和班主任的陪同下在二沙岛中医院给我女儿做了检查,确诊是外阴红肿发炎。当我们从医院返回幼儿园后,于园长看了诊断结果后笑着说:“我就说了绝对不会有这种事情嘛!我问过那些孩子了,大家都说没有,小孩是不会撒谎的”,“我们交给你时,孩子还活蹦乱跳的,至于怎么会红肿,那是你家长的问题。一晚上那么长时间,谁知道你们家长在家里搞什么鬼啦,现在找我们来闹”,当我反问于园长既然你说小孩子不会撒谎,那为什么我女儿说有你却说没有呢?

  她的回答倒也简单:“你也别太相信小孩的话,那么小的孩子怎么会干那种事?是她幻想的吧”。既然小孩子不会撒谎,难道我女儿就会是个例外吗?在整个对话过程中,于园长为了推卸责任,根本就置事实于不顾,不仅所言自相矛盾,也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态度。换句话说,这件事是我女儿编造出来的,是我女儿制造出了如此大的谎言,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我女儿有丰富的想象力,不到三岁就会利用自己的身体编造出如此栩栩如生的故事,而且还会诬陷于人,加害于人,这且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和天下奇闻了吗?于园长的这种解释是我们根本无法接受的,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于园长终于原形毕露,捋胳膊挽袖子,准备大打出手,幸被旁人栏住,否则还不知道事态会激化到什么程度。面对这样没有素质的幼儿园领导,我当即提出给女儿办理退园手续,于园长非但没有挽留之意,还甩给我们一句话:“有证据你就去告呀!”其态度之蛮横恶劣,实在令人费解和发指!我们无法想象这样的人怎么能为人师表,怎么能保护教育好我们的孩子!

  鉴于于园长的如此蛮横无理和对事实的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们先后找到了越秀区教育局幼教科和白云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了启思幼儿园校监秘书,将事情经过反映给了有关部门,希望能够得到一个令我们满意的处理意见,但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得到上述部门或当事方的任何答复。为了还事实一个本来面目,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避免今后该园再发生类似的或其它因管理和责任心所造成的更大问题,我们恳请贵媒体能够了解一下此事,用媒体的力量来警示更多的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一定不能只看外表和那些纯商业性的近乎天花乱坠的自我宣传,而要重视幼儿园的整体内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给孩子选择到适合其成长的良好环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我们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